※此次盤點僅開放更換地點;其餘財產異動,請至財產移轉或減損系統申請。
一、校務資訊系統->待辦案
※點選”轉存檔案”,可列印財產盤點單excel檔,系統亦開放使用行動裝置盤點。

二、盤點單操作
1.財產盤有 :財產盤有□打勾;亦可按”盤有全選” 代表全選。
2.「盤點特殊狀況」 :「盤無財產」 、 「損壞」、 「待減損」 、 「借出」 、 「其他」均可備註說明;惟「其他」之備註為必填。
3. 閒置財產,可直接設定閒置,請選擇「是」。
4.「異動狀態」為”Y”,則為財產移轉或減損中,仍請勾選「盤有」。
5.每一頁盤點表財產勾選完,請先按「儲存變更」;若有多頁盤點表,需每頁勾選完畢,並按「儲存變更」才可送案。

※點選”送案”,會出現已完成的對話框訊息。

三、盤點單更換地點操作
1.財產若需更換地點:勾選”更換地點勾選”。
2. 點選新放置地點,按”移入新地點”按鈕。
3.新地點不在選單內可在全校放置地點欄位自行輸入。不同地點請分別勾選,儲存後送案。

4.若只針對單項個別取消更換地點:請將 ”更換地點勾選”拿掉後,請按「取消新地點」按鈕。
5.全部取消財產地點移轉:請按「移入新地點」按鈕。

四、盤點單查詢
校務資訊系統->總務處->保管組->財產盤點作業系統
